1、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本预案内容实在、精确、完好,并承认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2、本次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后,公司运营与收益的改动,由公司自行担任;因本次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引致的出资危险,由出资者自行担任。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的阐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说。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批阅机关关于本次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别、承认、赞同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收效和完结尚待获得有关批阅机关的赞同或核准。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预案中,除非还有阐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办理方法》等法令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矩,董事会对请求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的资历和条件进行了仔细检查,以为公司各项条件满意现行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揭露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的有关规矩,具有揭露发行可转化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可转化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化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化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越人民币45,202.00万元(含45,202.00万元),详细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规划内确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认方法及每一计息年度的终究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依据国家方针、商场状况和公司详细状况与保荐组织(主承销商)洽谈确认。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务挂号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买卖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务挂号日:每年的付息债务挂号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付出当年利息。在付息债务挂号日前(包含付息债务挂号日)请求转化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付出本计息年度及今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5)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归还一切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终一年利息。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令法规及上海证券买卖所的规矩确认。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征集阐明书布告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买卖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景象,则对调整前买卖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核算)和前一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均价,详细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依据商场状况与保荐组织(主承销商)洽谈确认。
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均价=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总额/该二十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总量;
前一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均价=前一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添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改动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终一位四舍五入):
其间:P0为调整前转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呈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改动状况时,将顺次进行转股价风格整,并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宣布媒体上刊登董事会抉择布告,并于布告中载明转股价风格整日、调整方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风格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请求日或之后,转化股份挂号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请求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公司或许发生股份回购、兼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景象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改动然后或许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务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详细状况依照公平、公平、公允的准则以及充沛维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准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风格整内容及操作方法将依据到时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证券监管部分的相关规矩来拟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恣意接连三十个买卖日中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批改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计划须经到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方可施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逃避。批改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举行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均价和前一个买卖日公司A股股票买卖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过转股价风格整的景象,则在转股价风格整日前的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核算,在转股价风格整日及之后的买卖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核算。
如公司抉择向下批改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宣布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抉择布告,布告批改起伏和股权挂号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挂号日后的第一个买卖日(即转股价格批改日),开端恢复转股请求并实行批改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批改日为转股请求日或之后,转化股份挂号日之前,该类转股请求应按批改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请求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核算方法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债持有人请求转化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缺乏转化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依照上海证券买卖所等部分的有关规矩,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买卖日内,公司将换回未转股的可转债,详细换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发行时商场状况与保荐组织(主承销商)洽谈确认。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假如公司A股股票接连三十个买卖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缺乏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依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换回悉数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过转股价风格整的景象,则在调整前的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核算,在调整后的买卖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核算。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终两个计息年度,假如公司股票在任何接连三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化债悉数或部分按面值加受骗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买卖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化债转股而添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状况而调整的景象,则在调整前的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核算,在调整后的买卖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核算。假如呈现转股价格向下批改的状况,则上述“接连三十个买卖日”须从转股价风格整之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从头核算。
最终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初次满意后可按上述约好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初次满意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到时布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施行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屡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征集资金出资项目的施行状况与公司在征集阐明书中的许诺状况比较呈现严重改动,且该改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动征集资金用处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力。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悉数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受骗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意后,能够在公司布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施行回售的,不该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添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平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挂号日当日挂号在册的一切一般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构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平等权益。
本次可转债的详细发行方法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组织(主承销商)洽谈确认。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目标为持有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出资基金、契合法令规矩的其他出资者等(国家法令、法规禁止者在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详细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依据商场状况确认,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布告中予以宣布。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股东抛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选用网下对组织出资者出售和经过上海证券买卖所买卖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3、公司减资(因股权鼓励和成绩许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在外)、兼并、分立、闭幕、重整或许请求破产;
8、依据法令、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买卖的证券买卖所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矩的规矩,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抉择的其他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征集资金总额不超越45,202.00万元(含45,20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践征集资金净额低于拟出资项目的实践资金需求,在不改动拟出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依据项目的实践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征集资金投入次序和金额进行恰当调整,缺乏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处理。
本次发行征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进展的实践状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法筹措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征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令法规予以置换。
公司现已拟定《征集资金运用办理方法》。本次发行的征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抉择的专项账户中,详细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本预案陈述期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3月。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陈述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规范无保存定见审计陈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018年11月28日,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被公司吸收兼并,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刊出。
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监会《揭露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宣布编报规矩第9号——净财物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核算及宣布(2010年修订)》、《揭露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宣布解释性布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要求核算的净财物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陈述期各期末,公司财物总额分别为188,652.79万元、208,806.85万元、286,843.37万元和283,919.66万元。公司财物总额整体随出产运营规划添加而添加。
陈述期各期末,公司活动财物算计分别为145,629.37万元、159,677.01万元、224,677.03万元和201,749.40万元,占总财物的份额分别为77.19%、76.47%、78.33%和71.06%。公司活动财物占比较高,首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为主。
陈述期各期末,公司非活动财物算计分别为43,023.43万元、49,129.84万元、62,166.34万元和82,170.26万元,占总财物的份额分别为22.81%、23.53%、21.67%和28.94%。公司非活动财物以固定财物、在建工程和无形财物为主。
陈述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3,560.20万元、38,390.63万元、90,835.69万元和82,655.92万元。公司负债首要由活动负债构成,公司活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份额到达了79%以上。
陈述期内,公司活动负债首要包含短期告贷、敷衍账款、敷衍员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敷衍款,非活动负债为长期告贷、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陈述期内,跟着运营规划的扩展,公司告贷添加,负债规划随之添加。
陈述期内,公司出售回款杰出,运营性现金流足够,短期偿债才能较好。2020年公司活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9年下降,兼并报表财物负债率较2019年上升,首要系2020年公司新增短期告贷23,634.16万元所造成的。2021年1-3月公司活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坚持安稳。
陈述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0次、2.72次、2.51次和0.36次,2018年至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
陈述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50次、5.02次、5.18次和0.70次,2018年至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逐年提高,首要系公司选用以销定产、产销协同的出产方法,注重对存货的办理,不断加强出产和收买的计划性所造成的。
陈述期各期,公司的总财物周转率分别为0.91次、0.93次、0.97次和0.14次,2018年至2020年公司总财物周转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本次发行可转债征集资金总额不超越45,202.00万元(含45,20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若本次发行实践征集资金净额低于拟出资项目的实践资金需求,在不改动拟出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依据项目的实践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征集资金投入次序和金额进行恰当调整,缺乏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处理。
本次发行征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项目进展的实践状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法筹措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征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令法规予以置换。
关于本次可转化公司债券发行的征集资金出资项目详细状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买卖所网站上的《东宏股份揭露发行A股可转化公司债券征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剖析陈述》(修订稿)。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对赢利分配计划作出抉择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后2个月内完结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赢利分配的准则:公司的赢利分配方针应坚持接连性和安稳性,赢利分配应充沛注重对出资者的合理出资报答,一起统筹公司久远利益、可继续开展及整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赢利分配以当年完结的公司兼并报表可供分配赢利为依据,依法定次序按份额向股东分配股利,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赢利分配方针的抉择计划、证明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沛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大众出资者的定见。
(二)赢利分配的方法:公司采纳现金、股票或许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法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选用现金方法分配赢利。选用股票股利进行赢利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财物的摊薄等实在合理要素。
(三)赢利分配的期间距离:公司准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依据当期盈余规划、现金流状况、开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详细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赞同。
公司该年度完结的可分配赢利(即公司补偿亏本、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赢利)为正值,且审计组织对公司该年度财务陈述出具规范无保存定见的审计陈述的状况下,公司应选用现金方法分配赢利,每年以现金方法分配的赢利不少于当年完结的可分配赢利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法累计分配的赢利不少于最近三年完结的年均可分配赢利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归纳考虑所在职业特色、开展阶段、本身运营方法、盈余水平以及是否有严重资金开销组织等要素,区别下列景象,并依照公司章程规矩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针:
(1)公司开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严重资金开销组织的,进行赢利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赢利分配中所占份额最低应到达80%;
(2)公司开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严重资金开销组织的,进行赢利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赢利分配中所占份额最低应到达40%;
(3)公司开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严重资金开销组织的,进行赢利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赢利分配中所占份额最低应到达2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选用要约方法、会集竞价方法回购股份的,视同现金分红,归入现金分红的相关份额核算。
严重资金开销是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出资、收买财物或购买设备等,估计累计开销到达以下条件之一的景象:
(1)买卖触及的财物总额(一起存在账面值和评价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财物的50%以上;
(2)买卖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财物的50%以上,且肯定金额超越5,000万元;
(3)买卖发生的赢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赢利的50%以上,且肯定金额超越500万元;
(4)买卖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运营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运营收入的50%以上;
(5)买卖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赢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赢利的50%以上,且肯定金额超越500万元。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状况的,公司在进行赢利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盈余,以归还其占用的资金。
依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赢利、现金流状况等实践状况,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划合理的前提下,公司能够一起采纳发放股票股利的方法分配赢利,详细分红份额由董事会提出预案。公司董事会在确认发放股票股利的详细金额时,应充沛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现在的运营规划、盈余添加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务融资本钱的影响,以确保赢利分配计划契合整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久远利益。
在定时陈述发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充沛考虑公司继续运营才能、确保正常出产运营及事务开展所需资金和注重对出资者的合理报答的前提下,充沛研讨证明赢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有关赢利分配预案的证明和抉择计划过程中,能够经过多种方法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和交流(如电话、传真和邮件交流或约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法),充沛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定见和诉求。
董事会在审议赢利分配预案时,需经整体董事半数以上赞同,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赞同方为经过。独立董事应对赢利分配预案宣布独立定见。股东大会在审议赢利分配计划时,须经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经过。
公司在特别状况下无法依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方针或最低现金分红份额确认当年赢利分配计划的,应当在年度陈述中宣布详细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清晰认见。公司当年赢利分配计划应当经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公司应当供给网络投票方法为社会大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供给便当。
假如公司因外部运营环境或本身运营状况发生较大改动而需求调整赢利分配方针的,调整后的赢利分配方针不得违背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买卖所的有关规矩。有关调整赢利分配方针议案由董事会依据公司运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矩拟定,经整体董事过半数赞同,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赞同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赢利分配方针的调整或改变宣布独立定见。
股东大会审议赢利分配方针的调整或改变事项时,须经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且公司应当供给网络方法的投票渠道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供给便当。
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买卖,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赢利分配状况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现金分红抉择计划和监督机制,活跃报答出资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执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告诉》(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布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矩,公司特拟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报答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详细如下:
公司施行继续、安稳的赢利分配方针,公司的赢利分配应注重对出资者的合理出资报答、统筹公司的可继续开展。在拟定本规划时,归纳考虑公司开展战略目标、所在的竞赛环境、职业开展趋势、企业盈余才能、股东报答、社会资金本钱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要素,结合公司实践运营状况,树立对出资者继续、安稳、科学的报答规划与机制,然后在平衡股东的合理出资报答和公司久远开展的基础上做出准则性组织。
3、本规划的拟定需本着统筹出资者的合理出资报答及公司的继续杰出开展的准则,处理好短期利益与久远开展的联系,公司赢利分配不得超越累计可供分配赢利的规划,不得危害公司继续运营才能。
4、拟定本规划应契合公司现行的赢利分配方针,注重对出资者的合理出资报答,坚持赢利分配的接连性和安稳性,并契合相关法令、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矩。
1、公司赢利分配可采纳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许法令答应的其他方法。在契合赢利分配准则、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久远开展且累计未分配赢利为正值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选用现金分红的方法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状况下,公司能够进行中期现金赢利分配。
2、在公司无严重出资计划或严重现金开销发生时,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以现金方法累计分配的赢利不少于未来三年完结的年均可分配赢利的30%。
3、公司董事会应充沛考虑未来运营活动、出资活动、社会资金本钱、银行信贷和债务融资环境等要素的影响,区别下列景象,并依照《公司章程》规矩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针:
(1)公司开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严重资金开销组织的,进行赢利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赢利分配中所占份额不低于80%;
(2)公司开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严重资金开销组织的,进行赢利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赢利分配中所占份额不低于40%;
(3)公司开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严重资金开销组织的,进行赢利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赢利分配中所占份额不低于20%;
严重资金开销是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出资、收买财物或购买设备等,估计累计开销到达以下条件之一的景象:
(1)买卖触及的财物总额(一起存在账面值和评价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财物的50%以上;
(3)买卖发生的赢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赢利的50%以上,且肯定金额超越500万元;
(4)买卖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运营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运营收入的50%以上;
(5)买卖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赢利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赢利的50%以上,且肯定金额超越500万元。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满意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运营收入和净赢利添加快速,且董事会以为公司股本规划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能够在提呈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施行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选用股票股利进行赢利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财物的摊薄等实在合理要素。
1、董事会在审议赢利分配预案时,须经整体董事过半数表决赞同,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赞同并宣布清晰独立定见。
3、赢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经往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赢利分配预案须经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经过。如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的,须经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公司应为股东供给网络投票方法,便于广阔股东充沛行使表决权。
4、公司应当严厉实行《公司章程》确认的现金分红方针以及股东大会审议赞同的现金分红详细计划。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认的现金分红方针进行调整或许改变的,应当满意《公司章程》规矩的条件,经过详细证明后,实行相应的抉择计划程序,并经到会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5、公司应严厉依照有关规矩在年报、半年报中宣布赢利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方针实行状况。公司当年盈余,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法进行赢利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详细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切当用处及估计出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阐明,经独立董事宣布定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宣布。
6、股东大会对赢利分配计划作出抉择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后两个月内完结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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