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州市天宁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通过整合职能、精简机构、优化层级、创新机制,着力打造运行顺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格局。
坚持多领域、多层级、全区域分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后,天宁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三大领域均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规范机构设置。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原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基础上,整合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职能,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构建“局队合一”体制,增强监管执法合力。目前,全区三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大队规格为正科级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均为副科级。
厘清职责权限。加强“四同”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关于对常州市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照《常州市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汇总表》进行核对认领,加强指导督促,完善程序审查,确保权力清单及时调整到位。调整后,应急管理领域新增行政处罚事项6个,3个综合执法部门共运行行政处罚事项1230项。
完善制度架构。制定完善《常州市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规定》《天宁区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从日常监管、问题发现、处罚决定、执行程序等各个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在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管、“信用+执法监管”等机制方面凝聚合力,目前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推动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通过整合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打造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
事权下放,确保“权责一致”。制定《天宁区郑陆镇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和《天宁区各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明确每项权限名称、设立依据,全面推行清单化作业,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今年以来,镇、各街道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1件。
力量下沉,强化“人才保障”。融合基层原有站所、分局、中队等执法力量,推动、农业(水利)、市监等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下沉,全区共下沉各类执法人员159名。优化执法人员调度使用机制,着力破解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未全领域下放、仍需区镇两级执法队伍对某一领域内不同事项开展执法工作这一瓶颈问题,探索“AB证联动执法”模式,有效提升综合执法质效。
重心下倾,推进“强基固本”。区委编办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跟踪指导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围绕下放行政处罚权,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强化执法装备配备,配齐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镇、各街道均配备1台以上数据采集设备和无人机。2022年,区局为基层增配4G对讲机65台、移动执法终端67台,并率先在全市建立区、镇街一体的综合执法平台,目前该平台已基本建成即将上线试运行。
为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今年以来,区委编办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探索对镇、街道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职情况评估。
精心谋划,打牢评估工作基础。以中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法规制度为依据,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进行科学量化评估,在充分征求放权部门意见、摸清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现状的基础上,制定《评估办法》,优化评估流程,保障评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题导向,科学构建指标体系。着力构建具有天宁特色、符合基层实际的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设置保障能力、执法工作、办案质量等基本指标,创新创优等加分指标以及一票否决指标,通过利用信息平台常态化评估、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地评估、开展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精准画像。
唯实求尽,创新评估工作机制。采取“内部评判+外部测评”的评估方式,通过资料分析、数据对比、实地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结合区有关部门评价意见,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履职效能进行综合评估,评定效能等次,系统总结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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